导读:北京天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兵科技”)天龙三号液体运载火箭一子级火箭因试验故障坠落起火引起广泛关注。那么,此次火箭因试验故障坠落起火能否通过保险机制来转移相关风险?
北京天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兵科技”)天龙三号液体运载火箭一子级火箭因试验故障坠落起火引起广泛关注。7月2日,天兵科技就该事件发布致歉信。该公司表示,目前正协同当地政府开展针对周边受损房屋的勘查、鉴定与赔付。
正如天兵科技所言:“每一次勇攀高峰的挑战背后,都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天兵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曾多次转发“卫星保险”“商业航天保险”相关文章。
那么,此次火箭因试验故障坠落起火能否通过保险机制来转移相关风险?
天兵科技将赔偿受损居民
据天兵科技近日发布的情况说明,2024年6月30日下午3点43分,天兵科技自主研制的天龙三号液体运载火箭在河南巩义市综合试验中心开展了一子级九机并联动力系统热试车。试车过程中,火箭跌落在距离试车台西南1.5公里的深山中,箭体跌落山中后解体。
对于6月30日发生的天龙三号液体运载火箭一子级火箭因试验故障坠落起火事件,天兵科技7月发布致歉信称,此次坠落箭体散落在大山深处的安全布控区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仍对试验基地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扰和负面影响。
天兵科技也表示,公司目前正协同当地政府开展针对周边受损房屋的勘查、鉴定与赔付。将确保每位因试验故障遭受财产损失的居民都能得到及时、高效且公正的赔偿。
对于此次发射是否有保险进行保障以及后续是否涉及保险理赔,北京商报记者致函采访天兵科技,截至发稿,该公司未进行回复。
根据上述事件,业内人士分析,天兵科技的天龙三号液体运载火箭在试验过程中出现了故障,导致火箭坠落并起火,这一情形可能属于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具体是否属于承保范围,如果投保了相关保险,则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事故的详细情况来判断。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分析表示,火箭发射第三方责任保险主要承保火箭发射过程中可能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在上述事件中,如果火箭发射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了损害,如周边居民的房屋受损,那么这可能属于火箭发射第三方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
多款保险可覆盖航天全周期
提及航天系统工程,规模庞大、运作复杂、耗资巨大、风险集中是其典型标签。与此同时,航天保险已经成为化解航天项目风险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航天保险是指投保人和承保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由承保人为在整个航天发射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造成的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航天保险中有共保和分保(再保险)两种形式。
记者梳理发现,航天保险其中有包括卫星保险在内的多个细分险种,其中,商业发射项目都要统一投保卫星发射第三方责任保险。
杨泽云表示,包括卫星、运载火箭、航天飞机等各种航天产品在内的航天工业是耗资巨大、风险极高的科技活动。如果航天器发射成功,可以带给全人类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然而,如果失败或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相当巨大。因此,在发展航天工业的同时,也一般通过保险的方式来转移风险。
“一般来说,航天保险根据航天工业活动的过程来进行承保。具体来说,包括航天器发射前保险、发射保险、寿命保险。其中,发生前保险是对航天器在制造、试验、运输、安装等发生前的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损失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同时,一般还提供第三者责任保险;发射保险是从航天器点火到发射后一定时间为止期间内发射失败提供风险保障的航天保险,一般既包含航天器本身的损失,也包含发射失败导致第三者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寿命保险则是对航天器发射成功后到一定时间内提供意外损失保障的保险,主要承担航天器因为太空风险或者自身原因造成坠毁、不能收回或者失去作用造成的损失责任。因为航天器是高科技产业,所以,一般也将其归属于科技保险。”杨泽云表示。
不论能否触发保险理赔环节,投保相关保险的保费都是业内关注的话题。以研制并发射一颗卫星为例,资金投入动辄上亿元。那么,为火箭或卫星等购买保险,价格几何?
虽然行业鲜有保险公司公开透露保费明细,但从相关中标公告中,不难发现其中的“秘密”。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2023年披露的国家卫星气象中心风云三号06星航天保险项目中标公告,风云三号06星航天保险项目的首席保险人为人保财险北京市分公司,成交金额约为4500万元。该项目涉及风云三号06星发射保险、在轨保险、发射第三方责任保险。相关险种的预设保额合计达30亿元左右。
具体来看,以发射第三方责任保险为例,该保险零免赔额,风险期间覆盖运载火箭意向点火后365天。并且,该项目的共同保险人包括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内的十余家险企。
值得一提的是,航天保险涉及的理赔并不鲜有。6月25日,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卫通”)发布公告称,公司运营管理的中星6C卫星主要用于广电专用卫星在轨安全备份,该星因卫星推力器出现故障,导致推进剂消耗增加,预计卫星剩余寿命减少。公司根据星群在轨保险保单规定,已向首席承保商提起中星6C卫星保险理赔程序。近日,该公司与保险承保商就赔付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责任解除协议》,确认中国卫通可从保险承保商获得中星6C卫星的保险理赔款为3221.74万美元。
需攻克保费厘定等难题
中国航天保险于20世纪80年代正式开始孕育;2004年进入市场化元年,进入了“半政策半市场”时期……从国内航天保险市场发展历程来看,我国航天保险虽然起步较晚,但在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发展。
然而,航天保险的发展中仍面临一些挑战。不仅需要专业的经营团队和技术人员来评估风险,业内人士也表示,航天活动具有高技术、高保额、高风险的特征,加之国内发射航天器数量及事故数量有限,导致保险费率较高且设计较为复杂。此外,市场规模有限,全球航天保险的保费收入每年在6亿美元左右,属于小而精的险种,市场规模相对较小。
复旦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许闲近期撰文指出,卫星保险的费率厘定除了需要考虑卫星自身技术成熟性和可靠性的诸多技术因素影响之外,还需考虑很多外部因素,定价机制比较复杂。而卫星技术的日新月异决定了在卫星保险中没有一成不变的保单条款和固定的费率,对每个项目的承保都需进行定制。
“由于标的少,理论上来说,并不符合大数法则,因此航天风险并非理想可保风险。有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共进行了223次航天发射任务,共发射航天器2932个。全球一年共超过200次,航天器不到3000个。”在杨泽云看来,由于航天领域涉及国家科技发展,乃至人类社会发展,大多数国家都为了支持航天发展而开办了航天保险。但由于不满足大数法则,航天保险经营面临较大风险。一方面,多家保险公司共保,另一方面,通过再保险市场分保,最后,还需要政府的支持。
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火箭卫星技术的发展、卫星功能越来越丰富,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越来越密切,与航天相关的风险也会表现得越来越复杂多样,因此加大产品开发创新力度是必要的。欲进一步扩大航天保险覆盖面,要根据相关主体的风险保障需求来开发设计相关保险产品。比如可以进一步将保险责任拓展到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保障、从航天器制造到发射过程中的第三者责任保障、太空实验保障、卫星商业服务责任保障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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