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人: 35岁 男
侧重险种: 重疾险
推荐理由:全面保障重疾发生时的补偿、医疗、住院、质子重离子费用
一般医疗费用补偿金
3000000
特定疾病医疗费用补偿金
3000000
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补偿金
1000000
恶性肿瘤及特定手术特需医疗保障
1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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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费用补偿金 | 3000000 | 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患疾病,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就以下约定,根据“补偿原则”并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给付比例”给付“一般医疗费用补偿金”予被保险人。 |
特定疾病医疗费用补偿金 | 3000000 | 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被医院的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合同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并在医院接受治疗、且保险公司已给付了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首先按上述第4项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费用补偿金,同一保险期间内,当保险公司累计给付的补偿金达到一般医疗费用补偿金的限额后,剩余部分再根据以下约定按给付比例“特定疾病医疗补偿金”予被保险人。 |
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补偿金 | 1000000 | 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被医院的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且于专门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的,保险公司就其发生的相关实际医疗费用,根据“补偿原则”,按“给付比例”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补偿金”予被保险人。 相关实际医疗费用是指在专门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治疗费、检查检验费、手术费、材料费、救护车使用费、床位费、膳食费、药品费等之和。 |
恶性肿瘤及特定手术特需医疗保障 | 10000 | 若您在投保时选择医院范围包括特别医疗机构的,则对于被保险人在医院的特需部、国际部和VIP部发生的与恶性肿瘤、特定手术治疗相关的实际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承担上述相应基本保险责任。 |
包含产品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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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险 | 工银安盛人寿e+保医疗保险 | 1年 | 1年 | 621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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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险 | 工银安盛人寿e+保医疗保险 | 1年 | 1年 | 621 | ||
一般医疗费用补偿金 | 3000000 | |||||
特定疾病医疗费用补偿金 | 3000000 | |||||
恶性肿瘤及特定手术特需医疗保障 | 10000 | |||||
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补偿金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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